中国自行车和三轮车网 - 自行车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国际动态 | 国内资讯 | 技术交流 | 消费指南 | 行业动态 | 营销管理 | 政策法规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诸城交警将开启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常态化整治!
W.biz | 商业搜索

诸城交警将开启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常态化整治!

信息来源:uoozoo.com   时间: 2026-09-11  浏览次数:13

  明天起(3月3日),诸城交警将在全市开展电(机)动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整治 。为何要提前告知大家有整治?因为整治的目的不是处罚,而在于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明天起对全市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并作为2022年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整治区域:全市范围内

  整治重点

  1、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2、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拼装改装、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高龄驾驶人、违法载人的此类车辆。

  4、国省道、县乡道上行驶的此类车辆。

  整治措施

  1、对于首次查扣的无牌无证车辆,实行“首违不罚”,对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上牌,车主承诺后,登记注册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2、符合依法登记上牌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警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3、驾驶符合依法登记上牌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交警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4、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不得在禁止其通行的道路上行驶。首次违反禁行规定的对其进行劝导、警告,并录入“诸城交警一体化平台”系统,并在登记教育后交由交通安全委员会通报到镇街园区,由镇街园区通知社区教育引导,年终将纳入镇街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5、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逆行、随意变道、酒驾醉驾、闯红灯、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6、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违反禁行规定不听劝导、教育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无证驾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等具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款进行查处。

  7、查扣车辆属拼装或报废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8、组织专人深入电动车销售网点以及维修店铺进行面对面宣传销售超标电动摩托车的危害,以及擅自改造电动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自行车和三轮车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