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电动三轮、四轮车
相信大家每个人都有很深刻的体会
各种“无法预判”的走位
让人心惊胆战
闯红灯、随意变道、违法载人
....
一些驾驶人的违规驾驶
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
接二连三的出现在我们身边
和魅力妹一起看几个案例
2022年2月21日,洛阳市洛宁县。7时30分许,洛阳交警接警情:在长虹路南段一辆三轮车撞倒一名行人后逃逸,行人受伤。

2月15日,洛阳市栾川县。15时31分,县幸福东路观音堂隧道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正在工作作业的环卫工人被一辆三轮车撞倒,三轮车肇事后车未停直接逃离现场。该起交通事故导致该名环卫工人受伤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2020年4月16日9时20分,卫某驾驶大阳牌四轮电动车倒车时,四轮电动车尾部与杨某发生碰撞,杨某倒地后,四轮电动车右后轮及底盘右侧挤压杨某肢体,造成杨某当场死亡。经认定,卫某驾照逾期且未安全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不负该事故责任。
2019年9月2日7时53分许,袁某驾驶无号四轮电动车停车时,由于袁某无证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与在此乘凉的朱某、邢某发生碰撞,后又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邢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袁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已然到了必须硬起手腕治理的地步
最新消息!
洛阳城市区拟对
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
实施禁限行管理
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城市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规定。现将通告(具体内容附后)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日0时至17日24时
●意见邮箱:
jjzd_jtzxgldd@163.com
关于城市区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规定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电动(燃油)三轮车:以电力、燃油为驱动的三轮车(含悬挂机动车号牌),不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军警使用的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条件的四轮车。
涉及民生类的邮政寄递,环卫保洁,燃气、生鲜配送等行业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需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外观标识后,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准备案,暂不受禁限行限制。
二、禁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禁限行范围
(一)禁限行路段
1.中州路:武汉路口—启明南路口;
2.九都路:周山大道路口—启明南路口;
3.古城路:滨河南路口—新伊大街路口;
4.政和路:望春门街路口—龙门大道路口;
5.开元大道:丝路大道路口—新伊大街路口;
6.解放路:玄武门大街路口—滨河南路口;
7.王城大道:纱厂西路口—关林大道路口;
8.南昌路:延安路口—滨河南路口。
(二)禁限行区域
1.泉舜宝龙商圈:永泰街以东,定鼎门街以西,政和路以南,牡丹大道以北范围内道路。
2.万达商圈:南昌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九都西路以北范围内道路。
3.应天门区域:定鼎大道以东,金业路以西,中州东路以南,九都东路以北范围内道路,及洛阳桥桥面。
4.火车站区域:纱厂北路以东,丹城路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唐宫路以北范围内道路。
5.高铁站区域:永泰街以东,厚载门街以西,伊洛路以南,郑西高铁线以北范围内道路。
上述区域内道路均含本路。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对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洛阳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日
重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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