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记者从锦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以及《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要求,3月8日开始,锦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正式启动。3月15日,凌海、黑山、义县、北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启动。目前,我省大连、鞍山、丹东、营口、铁岭、阜新以及葫芦岛市,先后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锦州将在借鉴外市经验基础上有序开展。

看好登记备案范围和时间
需要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分为两种,一种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另一种是“非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所有二轮燃油助力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残疾人代步车不纳入本次登记备案范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和“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备案登记。2023年1月1日起,“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予备案登记。
3月8日起新购电动车登记“有说道”
依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的电动自行车(简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2022年3月8日前购买的,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立的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
自2022年3月8日起,新购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车之日起15日内办理登记。
“非国标”电动车年底一律停止备案
依据“非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等其中一项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限值要求,或没有脚踏骑行功能),且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外的电动二轮车(简称“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立的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备案,免费领取临时号牌。
临时号牌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号牌作废,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临时号牌只是“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的标识,不作为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依据。
注意“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备案期限:2022年12月31日起,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一律停止备案和号牌核发,未登记备案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违者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处地点可办理备案登记
每人最多可登记备案三辆电动自行车,单位因实际需要使用的除外。
有四处登记地点:
菊园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河支公司。地址:南京路六段怡和嘉园1-60、1-61、1-62号(锦州第二医院对面)
桥东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塔支公司。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08甲号、乙号(虎跃公司对面)
桥西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20号(凌西大街与解放西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太和人民保险公司楼下)
娘娘宫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公司娘娘宫营销服务部。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娘娘宫镇娘娘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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