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英 通讯员周平虎)3月1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延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限至6月底。
据介绍,为推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顺利实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全力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取得了初步明显成效。为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限由2022年3月15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止。从7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即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过渡期临时号牌业务)。
省交警总队要求广泛布建登记上牌网点,最大限度延伸服务,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无牌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两轮车”)查纠,引导无牌电动两轮车就近办理登记上牌,要坚持摩托车登记上牌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齐头并进,同步推进存量电动摩托车的注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