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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怎么建?厦门发布“建设指引”

信息来源:uoozoo.com   时间: 2025-09-03  浏览次数:42

电动自行车

停放充电场所怎么建?

市建设局发布“建设指引”,引导规范管理

适用范围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前期规划统一建设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包括居民住宅区、商业区、产业园区、办公集中区、群租房密集区等),适用本指引。

建设流程

建设经营方案应征求业主意见 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需求调研: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单位及建设单位配合,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底数进行摸查统计,摸清电动自行车现保有量、已建成的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需要增设的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数量等。

制定方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单位、村(居)委会配合建设单位提供小区图纸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现场勘查、选址、确定停放充电点位数量等工作,并确定出资、经营、后续管理模式,形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经营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公开公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及相关业主单位将拟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建设单位资质情况、《方案》等资料一并在项目公共区域进行公示,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签订协议: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对无物业企业及业委会的居民住宅区、商业区、产业园区、办公集中区、群租房密集区等项目,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相关业主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施工建设:按照确认后的建设方案,由建设单位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检查验收: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业主代表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后期管理

运营企业应加强日常维护 发现故障1个工作日内维修

运营企业应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承担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巡查登记,对故障情况应及时响应并在1个工作日内落实维修;同时做好充电现场的引导服务和咨询投诉处置,确保充电停放场所安全、规范运营。

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项目投入使用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单位、村(居)委会应督促运营企业履行职责,并不定期开展住宅小区内电气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发现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存在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报运营企业维护保养,同时上报消防、城管部门。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自行车和三轮车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