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的丁女士
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用来上街摆卖水果。
今年9月,
她因违法占道经营,三轮车被城管暂扣。
她交了罚款准备取车时,
却发现三轮车丢了!
怎么回事?
丁女士于2019年花4000多元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用来批发水果在街上摆卖。
今年9月14日,丁女士在钦州市扬帆大道占道经营时,遇到城管部门执法,她的三轮车被扣走。
11月3日,城管部门通知她去缴纳罚款。她交了500元罚款后,跟随工作人员去指定停车场领车,结果车不见了!
一个月来,丁女士多次向城管部门咨询三轮车事宜,得到的回复均是已上报领导,让她继续等待。丁女士对此表示不满。
12月5日,记者从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丁女士的电动三轮车可能在停车场被盗了,目前,辖区城管大队已报警。该局纪检组也已介入调查此事。
丁女士表示,11月份她也到辖区派出所咨询过,公安机关确实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南国法援律师吴艺霞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如果钦州城管部门暂扣丁女士的车辆后,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丢失,丁女士可追究城管部门的责任,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蒋保平
值班主任丨孙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