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虽然略微有些夸张,但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保不准这一秒还生龙活虎的一个人下一秒就会发生怎样的不幸,这不,前两天台州温岭市就有位中年女子,就是出去买个菜,结果就把自己买进了医院,而说起这背后的原委,也是相当令人惊异。
据悉,事情发生在9月8日下午5点多,位于温岭市曾被的一处菜市场内,受伤人邹女士正站在菜铺门口,背对着一辆电动三轮车不知道再看什么。
而后不出一秒,三轮车突然开始倒退,硬生生撞在邹女士身上,导致邹女士直接重心不稳摔在了车筐里。而就在这时,三轮车驾驶座上募地扭回来一张无比稚嫩的脸,带着几分惊骇和慌乱,然后趁着周围人都赶过来的时候一溜烟跑了。
随后,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邹女士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左脚脚趾骨折,有轻微脑震荡,身体部分软组织受伤,脑袋上有明显伤口,一共缝了5针。对此,邹女士感慨道“当时我还在说话,结果一下就撞上来了,搞得现在还要在医院躺一阵,想想都觉得后怕。”
然而造成这一切的小女孩却似乎并没有什么概念。
据,小女孩今年才5岁,就住在菜市场附近。事发当天本应该由外婆看管,可介于其平时也会在周边玩耍,所以一时寻不见人影外婆就也没太注意。哪知小女孩偷跑出去后见路边停着辆电动三轮车,便激动地爬进车厢里蹦蹦跳跳、左摇右摆的,虽然不知道是在玩什么科也是玩得十分开心。然后见驾驶座上钥匙没拔便壮着胆子爬了过去,再然后便发生了上文中提到的事故。
值得一提的是,当事发后邻居带人找上门的时候,其外婆还是一副非常诧异的表情,直言‘她才5岁,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
不过在实时监控面前也只能俯首认罪,当然,对5岁大小姑娘实施什么判决是不可能的,但子不教父之过,小女孩虽然幸免,其监护人却难逃追究。
据悉,经交通部门判定该事故由女孩监护人和电动车车主共同承担责任、且是同等责任。
也许看到这儿会有人纳闷了,明明是女孩偷偷开车撞了人,怎么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啊?额,当然是因为车主停车时候没拔车钥匙啊,要不是车主心大没拔钥匙的话小女孩怎么会开得了车。
但个人认为判同责的话略微有失公允,车主是忘了拔钥匙,但也不代表女孩就可以上去随便玩随便动啊,明明是自己熊自己手欠,还要拖上车主等死,得亏这次是撞到了人,要是不小心发生点更严重的事故,连带小女孩也受了伤,那车主还不得委屈死啊。所以怎么着也应该是小女孩一家承担责任些。
另外,也借此事告诫各位车主朋友们,有事没事都别忘了拔车钥匙,哪怕来回只有一分钟,也不要嫌弃多花那一秒钟的功夫,毕竟一旦出了什么事,即便你人不在场责任照样逃脱不了。
朋友们,你们觉得呢?你们认为交警的判定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