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是一条双向八车道的宽阔的主干道,而且白色机动车前方并没有障碍物,它根本不需要向右急打方向。警方认为,作为碰瓷案件的同伙,驾驶员邓安在抱有一丝侥幸的狡辩。而通过警方的工作,这辆车当天进出大余的活动轨迹清晰地呈现了出来。当天11点01分,嫌疑车经过赣韶高速公路省际卡口进入江西境内。两分钟之后,它驶出高速进入大余县城。11点29分,在瑞香路建材街出现时,车后出现了骑着自行车身穿蓝色运动服的年青男子。
骑自行车的速度,与机动车行驶速度很明显有着较大的差距。然而,在接下来的多个监控视频中,它们竟然都同时出现。警方认为,这反常的背后就是他们正在一路侍机作案。警方在监控中发现,两辆嫌疑车在距离案发现场后方100多米的路口靠边停车。直到三分钟之后,朱华驾驶三轮车出现,他们又同时启动一左一右将三轮车控制在中间,随后,这起事故发生了。
伤者的姐夫邓军在医院写给朱华的收条上写了伤者陈杰的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可是,经过警方查证,这个身份证号并不存在。很显然,这是犯罪嫌疑人逃避罪恶的惯用伎俩。可是,他顺手编造出来的身份证号码地区码对应是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与嫌疑人邓安的户籍地一致。
车辆是湖南江华自治县的,碰瓷嫌疑人的身份证号属于这个地方,在警方看来,这不是一种巧合。而更加令邓安无法争辩的是,警方在南康抓获他的时候,他随身物品中的一张名为“邓胡军”的身份证。经比对,他便是出现在医院中自称是伤者姐夫的人。通过邓胡军平时的社会关系摸排,以伤者身份作案的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也浮出水面,他名叫盘杰,今年16岁。
更加让人吃惊的是,几天内,这伙人在南康也制造了类似的事故,骗取了受害人1000余元。不过,为了躲避打击,他们分开宾馆居住,因此警方一开始只抓获了车主邓安,其余嫌疑人则闻风而逃。或许在犯罪嫌疑人邓安看来,只要他拒不交待,警方就无可奈何。可实际上,大余警方不仅将他的犯罪证据一一固定,还在半个多月后将潜逃的邓胡军与盘杰抓捕到案。在审讯中,两人供认不讳。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一人坏人。尽管邓安自以为可以蒙混过关逍遥法外,但是警方所获取的证据来源合法、指向一致,而且能相互佐证,形成了完整闭合的证据链,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最终供述了自己纠结邓胡军等人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目前此案仍在侦查当中,我们相信法律终究会公正的判决。在此提醒大家,要相信保护我们权益不受侵害的最有力武器,就是法律。我们要相信法律,凡事依法而行,才能无忧无虑地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之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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