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我要报警,昨晚我的电动三轮车被偷了”、“警察同志,我的电瓶被偷走了几块”……2月23日一早,临沂郯城县公安局高峰头派出所就接到多个报警电话。值班民警一一告诉他们,东西早追回来了,现在就可以到派出所领回去了!东西丢了,我们还没有报警,就找到了?受害群众到了派出所,果真见到了晚上刚刚丢失的物品。
23日凌晨2点左右,派出所值班民警带队夜巡,当他们巡逻至高峰头镇沭河桥东侧河堰上时,发现路边停放一辆电动三轮车,车周围也没有人。民警顿时心生疑窦,仔细观察这辆电动三轮车,车门处有撬别痕迹,而车内杂乱无章,堆放着若干箱物品和4块电瓶,显然是犯罪分子丢弃在此处的赃物。
民警凭直觉,附近可能还有被偷的东西,经扩大搜查范围,在河堰下方果真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车辆的电瓶已不见踪影。民警怀疑,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盗窃得手逃窜时,发现了巡逻警察,将偷来的东西遗弃路边,自己则仓皇逃窜。
天刚亮,派出所里的电话就响个不停,好几个村民声称家里招贼被盗。经过核实,凌晨巡逻时发现的群众被盗物品,正是这些村民所有。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查嫌疑人。
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杜从俊 倪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