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通辽11月7日电(通讯员张晶晶)停放在道路上的电动车因影响交通被警察挪动,姐妹二人心存不满,竟对警察进行打骂。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何某甲拘役四个月,判处何某乙拘役三个月。
2018年8月1日,科左中旗公安局图布信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需要,在某晚会现场执行安全保卫任务。19时许,民警张某某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会场南侧公路上,影响车辆通行,便将该车推至20米远处的马路对面。后电动三轮车车主何某甲发现车辆被挪动,引起不满,并因此对派出所民警进行辱骂,并打、挠伤于某某、张某某面部、手臂等部位,后派出所民警对何某甲进行强制传唤时,何某乙又拉扯民警,阻止民警对何某甲采取强制措施。后经鉴定,民警张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到案后,何某甲、何某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其所作所为感到十分的后悔。